太平人壽服務“放大鏡” 讓消費者投保不踩坑
保險消費,作為一項固定的經濟支出,已越來越深入地滲透進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那么,消費者怎樣才能放心大膽地買保險呢?今年“3.15”,太平人壽拿起服務“放大鏡”,嘮一嘮關于投保的那些事兒。
“放大鏡”1:心中有數,購買適用保險產品
在購買保險產品的時候,有很多糾紛源于某些消費行為的不成熟。有的消費者在沒有正確了解產品功能前,就盲目地購買了保險產品,殊不知,不適合自身需求的保險產品如同“雞肋”,不但不能受益,還有可能為日后的理賠埋下“不痛快”的隱患。
2016年7月,在內蒙古做生意的宋女士向太平人壽咨詢保險產品,希望用500萬元配置年金險和萬能險,把保險作為一種投資方式。但通過對宋女士的家庭情況進行了解后得知,其家庭成員均有重大疾病保障的缺口。本著先保障、后養老、再理財的投保原則,太平人壽先后為宋女士一家四口規劃了重疾、醫療保險,以及滿足宋女士投資需求的年金保險(分紅型),并在2017年為宋女士進行了兩次有效的理賠服務,把保險保障的功用發揮到實處。
可見,合理規劃消費者的“血汗錢”,是太平人壽作為以生命為保障對象的壽險企業應盡的責任。而消費者在購買保險前也應做到心中有數,遵循“先大人,后小孩”,以及“購買重疾險要趁早”、“保費支出要有比例控制”等基本原則,以自身的實際需求為出發點,購買適合自己的保險產品,避免盲目投保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放大鏡”2:慧眼識珠,找準正規銷售渠道
在消費者拒接的推銷電話中,有一部分就是保險銷售。究其原因,與少數不具備從業資質,妄圖以虛假宣傳迷惑消費者的保險銷售群體頗有關系。但保險本身的確是個“好東西”,消費者大可以通過正規銷售渠道,以及具備保險從業人員資格證書、保險營銷員展業證書的銷售人員,購買稱心如意的保險產品。
2015年,一則在自媒體、互聯網廣泛傳播的虛假廣告引起太平人壽的注意。廣告稱,盛大華天公司與中國太平保險集團聯名開發的保險產品“生命之花”進入開售倒計時。對此,太平人壽特發公司公告,聲明兩公司從未建立合作關系,也從未聯合推出保險產品,并提請廣大消費者務必提高警惕,如有任何與保險產品相關的疑問或需求,應通過太平人壽官方渠道(客服電話:95589)進行咨詢與核實。
讓消費者通過正規的渠道、專業的銷售人員購買適合自己的保險產品,是保險消費的核心。為此,太平人壽開辟多種官方銷售渠道,如電子投保系統“立保通”、中國太平95589微信公眾號、太平保寶平臺等,只為能在“保真”的基礎上,使消費者對于如何購買,以及在哪購買太平人壽的保險產品形成準確的認知,讓消費者感受到更為規范、透明,具有場景化和愉悅感的購買體驗。
“放大鏡”3:火眼金睛,識別虛假銷售誤導
如果將消費者最反感的銷售行為排序,“收益妄作承諾”、“故意曲解保險責任”等銷售誤導行為必定“名列前茅”。很多時候,由于對保險條款知之不多,甚至“懶得看”,再加上條款行文上的專業性,消費者很有可能在一知半解的狀態下簽署保險合同,掉入消費“陷阱”。
今年65歲的太平人壽代理人翟澤景,至今已為公司服務至第12個年頭了。作為一名代理人,為客戶解讀保險條款成了“家常便飯”。翟澤景有個“超能力”,就是能用樸實簡單的語言,將保險合同中容易引起歧義、容易產生誤解的條款字眼重新解讀,或作特別提示。對此,翟澤景的客戶曾表示,保險公司的條款大同小異,但讀起來最明白,心理最踏實的唯有這一次。
在太平人壽,像翟澤景一樣,主動為消費者規避銷售誤導風險的代理人還有很多。在當下法律法規逐步完善、監管力度持續加強、從業人員嚴格自律的保險消費環境中,太平人壽正以多種多樣的業務品質管理手段,不斷規范銷售行為。但僅僅依靠從業人員的講解是遠遠不夠的,消費者也應自覺加入到“懂條款、知權責”的行動中來,讓那些無法達到收益妄作承諾、故意曲解保險責任等銷售誤導行為無處藏身,充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練就一雙識別銷售誤導的“火眼金睛”。(陳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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