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銷活動期間, 本人花了120多元錢購買了該超市指定的非特價米和面后,得到了一張50元面額的小票,但這張小票得10天以后才能使用。好在這10天當中該張小票既沒丟失也沒損壞。
10天后,本人再次來到該超市花這張50元的小票時被告知:你還得買100元的非特價商品才能使用。于是,本人又花了100多元錢買了一個暫時用不上的電飯鍋。這樣算來,該超市開展的活動就不是“買100送50”,而是“買200送50”了。這和當年手機雙向收費有異曲同工之妙。它又與一次賣200送50,而且花這50時不再買任何東西是一樣的。該超市宣稱的“買100送50”只是將買200分成兩個買100,而且買第一個100時,顧客并不知道買第二個100還后面等著,如果不買第二個100,買第一個100時送的50就花不出去,就等于零。
根據以上事實,該超市開展的“買100送50”活動應改為“買200送50”才準確。
胡 然
24日9時前顧客在該超市入口外等候參加活動
“100送50”的超市大門
上一篇:營口:非洲豬瘟疫情正式解除封鎖!
下一篇:營口市:領取養老金能不能不排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