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我收到遼寧郵政發來的短信:您在我行留存的身份信息不準確,請于10月1日前攜帶身份證、銀行卡(或活期存折)到就近網點辦理身份信息變更,如果沒有更改,洗衣液、紙抽等禮品,活動真實有效……類似的短信,幾個月前我就收到過。當時,我急忙帶著身份證和銀行卡來到給我發短信的郵儲銀行辦理變更時,其工作人員查驗后告訴我:你的信息準確無誤,無須辦理變更。
9月28日,我再次收到該行的變更短信后又去辦理變更時,我首先告訴接待我的女工作人員“幾個月前,我來這里辦過變更,你們說我所留存的信息沒有錯時”,她回答“那就不用辦了,我們的短信是群發的”。當我拿出存折和銀行卡問洗衣液和紙抽是怎么回事時,她又說“你得拿智能手機”。等我回家拿來了智能手機,她看了手機說“你有支付寶了,不能領洗衣液和紙抽了”。
從上面的事實來看,該行的所作所為存在3個錯誤:
第一,儲戶留存的身份信息無誤,該行不應給儲戶發短信讓儲戶來辦理變更,這樣的短信不就是“狼來啦嗎”?
第二,短信中“如果沒有更改,洗衣液、紙抽等禮品,活動真實有效……”前言不搭后語。
第三,領禮品所須攜帶的證、卡、折、智能手機(沒下載支付寶)要一次講清楚,即讓儲戶“最多跑一次”。該行不應分3次才說明白,讓儲戶跑3次結果還是猴子撈月,竹籃子打水。
胡 然
折騰儲戶的郵儲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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