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口之窗專訪 小波)《營口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慢性病暫行管理辦法》將于7月1日起施行。今天上午,營口之窗網編就“門診特殊慢性病是如何分類的?其待遇標準是什么?”采訪了營口市醫保局醫藥服務科科長張國利。
張科長回答說,門診特殊慢性病分為Ⅰ類病種和Ⅱ類病種。Ⅰ類病種14個、Ⅱ類病種18個(其中包含5個治療項目)。Ⅰ類病種由市醫療保障事務中心按規定程序組織認定,Ⅱ類病種經定點醫療機構審核認定、市醫療保障事務中心復核確認。患有多種門診特殊慢性病Ⅰ類病種的參保人員只享受一種病種待遇,患有多種門診特殊慢性病Ⅱ類病種的參保人員可兼顧享受其中多種病種待遇,門診特殊慢性病Ⅰ、Ⅱ類病種待遇可同時享受。
門診特殊慢性病統籌基金支付逐步推行總額預算管理,實行按人頭付費的支付方式。一個年度內門診特殊慢性病政策范圍內統籌基金起付標準為500元,其中Ⅰ類病種的肺結核、慢性病毒性乙型肝炎和肝硬化(病毒性肝炎后),不設政策范圍內統籌基金起付標準。門診特殊慢性病實行定額結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85%,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70%,門診特殊慢性病患者異地就醫住院按照《營口市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住院管理暫行辦法》相關政策結算。
門診特殊慢性病的病種范圍、認定標準、支付比例、補助限額標準等由市醫療保障局根據國家政策規定和醫療保險基金運行、診療費用和藥品費用變化等情況,會同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等有關部門共同確定。
來源編發:營口之窗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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