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位于太白路蔬菜批發市場南端的民富新苑小區,墻上張貼著這樣一張《關于對“民富新苑”小區棄管的通知》,通知內容大致是這樣,白廟子村委會:“民富新苑”小區坐落在白廟子行政村,共有住戶542戶。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份,公司多次組織居民成立業主委員會迄今未果。現物業收費率不足50%,公司處于嚴重虧損狀態,無法正常工作和繼續經營。對物業費問題公司曾多次和居民溝通沒有效果。為此物業公司決定:自2011年4月30日起放棄對民富新苑小區的物業管理。特此通知。營口銘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在民富新苑小區筆者看到,小區內的垃圾污物在風中盤旋,小區居民為了不影響自己的生活環境,把大量的生活垃圾堆積在小區外面的綠地和馬路邊。散發著難聞的惡臭。問及到小區被棄管的原因時,他們對少數居民拒交物業費的事情并沒否認,但理由一是因為是自他們2006年入戶到今天房產證一直沒有拿到,另外一個原因是,居民交了房屋維修費,但是樓宇設施出現問題沒人給修理。現場看到有幾棟樓得樓頂滴水檐出現嚴重脫落現象,按理說,僅僅入住幾年的樓房不應該出現這樣的問題,居民反映,該小區冬季供暖也存在著問題。一位居民說,當時開發商為了促銷,小區有一部分居民是終身免交居民物業費的,并且有合同。部分小區居民表示,一旦物業把這些問題給解決,他們是絕對不會拖欠物業費的。
據了解,我市每年都有居民小區被棄管,至于理由嗎,是公、婆都有理,目前,我國《物業法》等相關法律已經正式頒布施行,相關管理部門應該依法加強對物業管理公司的監管,及時解決居民樓宇設施維修,真正的履行好自己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