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去年我市推廣使用環保無煙燒烤爐具并取締露天燒烤工作在廣大燒烤企業店主的配合下已經初見成效。為鞏固成果,再上一層樓,營口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西市大隊通過營口之窗致燒烤商戶業主的一封信
致燒烤商戶業主的一封信
親愛的商戶朋友們:
大家好!
首先,感謝廣大燒烤商戶對我市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條規定和第一百一十八條管理辦法依法規范了燒烤經營行為,推廣使用環保無煙燒烤爐具并取締露天燒烤工作的支持。去年我市推廣使用環保無煙燒烤爐具并取締露天燒烤工作在廣大燒烤企業店主的配合下已經初見成效,獲得了廣大市民的廣泛好評。為了鞏固成果,繼續維護好我們的城市環境,我大隊希望各商戶業主繼續支持本年度的工作。希望各位商戶朋友們要從我做起,拒絕擺放露天攤位經營露天燒烤。堅持使用燒烤無煙凈化設備,對故障設備要即使修理,并做好設備日常保養、清洗工作。要增強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發現“露天燒烤”行為,及時向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舉報,我執法大隊將會依法保障各位商戶業主的合法權益,更好的為各位商戶業主服務。
商戶朋友們,為了我們共同的環境和健康,讓我們拒絕露天燒烤,共同保護環境!
“露天燒烤”監督舉報電話:0417-6667806
營口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西市大隊
二O一七年四月
相關鏈接:法律法規人人應知
第八十一條 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應當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使油煙達標排放,并防止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環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當地人民政府
禁止的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在當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時段和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燒烤工具和違法所得,并處五百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一百一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油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
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
違反本法規定,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予以關閉,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法規定,
在當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時段和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燒烤工具和違法所得,并處五百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